文章來源:本站編輯 更新時間:2021-04-07 浏覽次數: 次
發文單位 | 武漢市教育局 | 發文字号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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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3-17 09:25 | 效力狀态 | 有效 |
主題分類 | 教育 | 索引号 | 010890019/2021-29512 |
各區教育局,局直屬有關單位:
爲做好(hǎo)2021年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工作,積極推進“宏志生”助學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建設,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現將(jiāng)2021年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工作有關事(shì)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及條件
“宏志生”資助對象爲我市初中應屆在籍畢業生中品學兼優、家庭貧困、無經濟能(néng)力完成(chéng)高中學業的學生。具體條件爲:
1.城鄉低保家庭子女;
2.在初中階段學習期間表現良好(hǎo),曾獲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三好(hǎo)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榮譽稱号;
3.綜合素質評定達到4 A1B以上(含4A1B);
4.中考學業考試成(chéng)績達到所報學校錄取分數線以上。
二、招生計劃與招錄要求
各區可選擇質量高、條件好(hǎo)的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招錄“宏志生”。“宏志生”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單獨下達,并在《武漢中考》上公布。
申請“宏志生”資助的學生必須參加我市中考。
市招考辦按照各有關學校“宏志生”的招生計劃以及學生的資格、志願、中考學業考試成(chéng)績與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确定名單。錄取工作結束後,市招考辦將(jiāng)“宏志生”的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三、推薦審批程序
學生本著(zhe)自願的原則,在4月16日前,向(xiàng)所在初中學校提出申請。學校依據“宏志生”條件,确定名單,并于4月19—21日在學校内公示3天。待無異議後,由學生填寫《武漢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請表》,學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向(xiàng)區教育局推薦。
申請人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申請;
2.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民政部門發放的低保證;
3.獲獎證書;
4.《武漢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請表》。
以上材料由學校收取、審驗相關證件原件,并上報其複印件。
各區教育局依據“宏志生”條件,對各學校上報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4月28日將(jiāng)《武漢市2021年申請“宏志生”資助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同時交Excel格式電子稿),聯系人:彭曉厚,聯系電話:86482721,電子郵箱:66162203@qq.com。
市教育局將(jiāng)各區教育局上報的申請名單公示後,最後審定“宏志生”資格生名單。
四、資助形式、資金的發放與管理
每位“宏志生”免交3年學費、免收3年書費。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每月給予100元生活補貼費(3年共計人民币3000元),受助學生的生活補貼費由其所在班的班主任監管,保證用于該生的生活支出。
各區教育局、各招生學校要根據有關政策,從資助貧困生專項經費中列支“宏志生”的資助經費。
各學校要根據文件規定的标準,以銀行卡的形式按時將(jiāng)生活補貼費足額發放給“宏志生”。任何部門和個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借用、擠占、挪用、抵頂、拖欠資助款,一經發現并查實,將(jiāng)嚴肅處理。
受助生凡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所在高中學校報市、區教育局核實,其資格即被(bèi)取消:
1.不符合資助條件;
2.把資助款用于正常學習、生活所需之外;
3.受助生在受助期間受到學校記大過處分或觸犯法律;
4.家庭或本人經濟狀況有明顯改觀,不再符合資助條件;
5.一學期中有兩門以上課程考試不及格,或連續兩學期有課程考試不及格;
6.其他夠取消資助資格的因素。
五、工作要求
普通高中招錄“宏志生”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區教育局和有關學校要統一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意識,認真組織實施。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將(jiāng)資助條件、申報審核程序及結果向(xiàng)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嚴防不正之風,真正把好(hǎo)事(shì)辦好(hǎo)。對“宏志生”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弄虛作假行爲,一經查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有關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宏志生”的教育教學管理,并按本文件落實資助政策,鼓勵“宏志生”奮發進取,全面(miàn)發展。
武漢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