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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關于做好(hǎo)2021年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本站編輯  更新時間:2021-04-07  浏覽次數:

發文單位武漢市教育局發文字号
發文日期2021-03-17 09:15效力狀态有效
主題分類教育索引号010890019/2021-29496

各區教育局,局直屬有關單位:

爲全面(miàn)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推進初中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決定2021年繼續開展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現將(jiāng)有關事(shì)項通知如下:

一、招收學校

經各區教育局批準的部分省級示範高中學校;經區教育局申請試點、市教育局批準的部分新城區市級示範高中學校。

二、招生範圍

經批準的各區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面(miàn)向(xiàng)本區初中學校招錄分配生。

三、招生人數

招錄分配生的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按該校招生計劃50%的名額招錄分配生。

四、申報條件

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的具體條件,由各區教育局根據區情确定,但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本市初中學校應屆在籍畢業生;

2.品學兼優,受到公認,在初中階段曾獲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員等榮譽稱号;

3.畢業綜合素質評定達到4A1B以上(含4A1B)。

擇校生不享受分配生資格。

五、工作程序

(一)分配計劃

各區教育局根據今年招錄分配生的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50%确定招錄分配生的名額。以各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爲依據,按比例均衡分配名額。

(二)區校推薦

1.各初中學校要成(chéng)立以校長爲第一責任人,學校書記、分管校長以及班主任參加的工作專班,負責領導、組織、落實分配生推薦工作。

2.各初中學校要將(jiāng)招收分配生的高中學校以及申報條件、工作程序、招收名額和有關申報規定等在學校張榜公示。

3.符合條件的學生提出書面(miàn)申請,其家長簽署認可意見。申報分配生的學生不得兼報武漢外國語學校資格生招生。

4.在班主任的組織、指導下,成(chéng)立班級師生推薦委員會,負責組織班級任課教師、全體學生,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民主推薦,推薦結果在班級内公布後,作爲候選名單上報學校

5.各初中學校要根據區教育局分配的名額,在審驗所推選學生有關材料原件的基礎上,按1:2的比例,确定本校候選學生名單,于419—21日在學校公示欄上公示3天。無異議後,候選學生填寫《武漢市2021年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6.各初中學校審核《申請表》,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報區教育局預審備案後,于422日將(jiāng)《申請表》和有關材料複印件,送交有關招錄分配生的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

7.各有關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統一于424日(星期六)上午,對各初中學校推薦的學生進行檢測,檢測科目爲語文、數學、英語。其他時間一律不得組織測試。自主檢測命題必須依據國家學科課程标準,控制好(hǎo)試題難度,防止競賽化傾向(xiàng)。檢測後,按照區教育局分配給各有關初中學校的名額,依據檢測成(chéng)績,按1:1擇優确定分配生候選名單。若實際參加檢測人數少于分配計劃人數,則按參加檢測人數的50%确定候選名單,遇小數按取整數加1人确定候選名單。由招錄學校在候選分配生《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送區教育局審核。

8.分配生候選名單經區教育局審核後,于426—28日在有關初中、高中學校公示。

9.公示無異議後,各有關區教育局在《申請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彙總各有關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招錄的分配生候選名單,于429日將(jiāng)分配生候選名單上傳武漢市中招綜合管理平台(zkzz.whzkb.cn進行學生基本信息核對,429日打印《武漢市2021年部分普通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候選名單彙總表》,并于430日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同時交Excel格式電子稿),聯系人:彭曉厚,聯系電話:85482721E—mail66162203@qq.com

(三)名單公示

經市教育局審定通過後的分配生候選名單,在武漢招考網(www.whzkb.c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爲52—4日。公示期間,市、區教育局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市教育局舉報電話爲:85482721

(四)填報志願

經市教育局審定通過的分配生候選學生,在填報中考志願時,第一志願隻能(néng)填報所分配的高中學校。第二批次學校的分配生候選考生不能(néng)填報第一批次學校志願。

(五)考試錄取

1.分配生候選學生必須參加中考。

2.分配生在其所在批次提前錄取,候選學生在其所報考學校的錄取分數線下30分(含30分),且不低于示範學校最低控制線錄取。沒有被(bèi)錄取爲分配生的候選學生,按照中招其他正常程序進行招錄;因分配生候選學生的中考學業考試成(chéng)績未達到報考學校的錄取标準而空餘的分配生計劃,納入正常招生計劃使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區教育局要站在維護教育良好(hǎo)形象、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切實加強領導,統籌做好(hǎo)疫情防控和部分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

2.精心組織,規範操作。各區教育局、各招錄分配生的高中學校和各有關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時限要求,精心組織,規範操作,确保本項工作有序進行。

3.廣泛宣傳,公正透明。各區教育局和有關初、高中學校要通過各種宣傳形式,讓師生、家長和社會充分了解部分省、市級示範高中學校招錄分配生工作的重要意義、政策規定和工作程序。

4.嚴肅紀律,強化管理。各有關區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并實行嚴格的誠信制度、公示制度、監控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要成(chéng)立由教育行政部門、有關中學幹部教師代表和初中學校非畢業年級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監察小組,實施對分配生招錄工作的全程監督,确保分配生招錄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武漢市教育局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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