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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學校考試、考評制度

文章來源:本站編輯  更新時間:2020-05-17  浏覽次數:

家長學校考試、考評制度

 

一、家長學校任課教師根據教學内容和教學要求,制好(hǎo)試卷,學校政教處負責負責制好(hǎo)試卷,全校各班統一考試時間。

二、學校政教處安排好(hǎo)監考員。

三、監考員考前15分鍾將(jiāng)學員組織到考室,以班爲單位坐好(hǎo)。

四、組織學員認真、獨立答卷。

五、印刷有問題的地方,需舉手向(xiàng)監考員詢問。

六、同年級采取流水作業進行閱卷,統一統分上表。

七、最後成(chéng)績按四、六比例記入總分。即作業、筆記、聽課出勤占40%,考試成(chéng)績占60%。

 

長虹中學政教處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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