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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本站編輯 更新時間:2020-04-18 浏覽次數: 次
教學副校長工作職責
一、主管教學工作,根據教學大綱和教育教學規律,負責組織全校教學、教研、教科等工作的全面(miàn)實施。在教學活動中,實行制度管理、常規管理和目标管理,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全面(miàn)實施素質教育。
二、負責組織制定教學、教研、教科、教務各崗位工作職責和考核評估方案。
三、領導教學處制定全校教學、教研、教科、教務工作計劃,督促檢查計劃的實施。
四、協助校長聘任教研組長,負責聘任備課組長、教學人員和教輔人員。負責對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和教師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五、負責組織教育理論的學習,開展教改研究,有計劃地組織觀摩課、示範課及經驗交流。經常深入課堂實際,指導檢查教學工作,及時解決教學、教研、教科、教務工作中及教師教學過程中的突出問題。
六、負責組織招生、編班、學生異動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審查新生入學檔案和畢業生升學檔案。
七、負責組織對招聘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
八、協助做好(hǎo)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和有關教師的考核、評優工作。
九、組織拟訂教學儀器、圖書、設備的購置計劃,檢查輔助教學計劃的落實。負責師生教材征訂審核和學生輔導用書及資料的審核。
十、負責組織師訓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高考、中考和各類大型考試考務工作。
十二、完成(chéng)學校布置的其他工作。